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规定,枣庄振兴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优纳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,承担枣庄振兴能源有限公司20万t/a煤焦油馏分轻质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告知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:枣庄振兴能源有限公司20万t/a煤焦油馏分轻质化项目;
建设地点:项目位于薛城化工产业园西南,项目西隔道路为MILAN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薛城能源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厂,北隔道路为枣庄杰富意振兴化工有限公司,西北为潍焦集团薛城能源公司焦化厂。
项目总投资:70214万元;
占地面积:154985m
2;
建设内容:项目建设主要建煤焦油馏分轻质化生产装置一套(包括加氢精制、加氢裂化、分馏及稳定等生产设备),以及其他辅助、公用及配套环保设施等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:枣庄振兴能源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经理
电话:13346322355 邮箱:13346322355@163.com
三、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:山东优纳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;
联系人:张工
电话:0531-66626192 邮箱:unt2015@163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见附件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直接通过传真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有关意见及建议。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枣庄振兴能源有限公司
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
附件:
http://ezs2016.wl369.com/uploadfile/2019/1202/20191202014700645.doc